教育之宗旨何在?在使人为完全之人物而已。何谓完全之人物?谓人之能力,无不发达且调和是也。人之能力分为内外二者:一曰身体之能力,一曰精神之能力。发达其身体,而萎缩其精神,或发达其精神,而罢敝其身体,皆非所谓完全者也。完全之人物,精神与身体,必不可不为调和之发达。而精神之中,又分为三部:知力,感情,及意志是也。对此三者而之真、美、善之理想。真者,知力之理想,美者,感情之理想,善者,意志之理想也。完全之人物,不可不备真、美、善之三德。欲达此理想,于是教育之事起。教育之事,亦分为三部:知育、德育(即意志)美育(即情育)、是也。如佛教之一派,及希腊罗马之斯多噶派,抑压人之感情,而使其能力专发达于意志之方面。又如近世斯宾塞尔之专重知育,虽非不切中一时之利弊,皆非完全之教育也。完全之教育,不可不备此三者。今试言其大略。
一、知育 人苟欲为完全之人物,不可无内界及外界之知识。而知识之程度之广狭,应时地不同。古代之知识至近代,而觉其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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