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何异孙曰:郑司农释《诗》:“抱布贸丝”云:周人以布长二尺,凭官司印书其上,以为民间贸易之币,此用钞之始。
按司农此条,见《周礼》注,余初得之,谓可以证钞法。后检旧本《十一经问对》,则知何异孙已先我言之矣。今《通志堂经解》所刊《十一经问对》删去此条。
汉武帝时禁苑有白鹿,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藻缋为皮币,值四十万。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以皮币荐璧,然后得行。
按一皮而值四十万,其值太重,窥此意止欲取王侯宗室之利,与民间无预也。
唐宪宗行飞钱,令商贾至京师委钱给,券轻装趋四方,合券取之。按飞钱合券取钱,即交子之权舆。宋太祖置便钱务,许商人投牒输钱左藏库,以诸州钱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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