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字子固,建昌郡南丰县人。他幼小时就机智敏锐,如几百字的文章,一读过就能背诵下来。在十二岁时,试做《六论》,提笔就写出来了,而且文辞十分壮美。到二十岁时,已经名闻四方。欧阳修看到他的文章后大为赞赏,对他的才能表示十分惊异。
嘉..二年他考中了进士。调任太平州司法参军,奉召编校史馆书籍,升迁馆阁校勘、集贤校理,做实录检讨官。接着出任越州通判,这个州里原来拿酒场的钱预支招募牙人,钱不够,就从乡民中征收,以七年为期不再征收;可是期限到了,搞招募的人谋求多得,仍然照旧征收。曾巩查明情况,立刻禁止了这种做法。这一年发生了饥荒,计算常平仓的粮食不够用来供给,而且种地的农民,不能都到城里来。于是他指示所属各县,劝告本地富人拿出自己储存的谷物来,共有十五万石,将这些谷物比照常平的价格稍微提高后卖给百姓。这样,百姓能够就便得到谷物,又不出家乡,粮食又有余。同时贷给农民种子,让随秋季缴税时偿还,使农事没有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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