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宗孟,字传正,阆州新井人。中进士第,调任夔州观察推官。治平年间,发生水灾地震,蒲宗孟上书,斥责大臣及宫禁、宦寺。熙宁元年(1068),改任著作佐郎。宋神宗看见他的名字,说:“是那个曾经上书谈水灾地震的人哪!”又召试学士院,用为馆阁校勘、检正中书户房兼修条例,进升为集贤校理。
当时三司下面新设置了提举账司官,这个官职俸禄优厚,地位关键,很多人都想得到。主管其事的执政将候选人名单上报皇上,神宗诏令将这个位置给了蒲宗孟。皇上派他察访荆湖两路,他上奏免去了辰、沅二州的役钱以及湖南的丁赋,偏远之地的人都很信赖他。吕惠卿制定手实法,但仍然允许受灾损失过半的地区可以不实施手实法。宗孟说“:百姓自己申报其家中之财产多少,官府为其登记注册,这样可以搞清楚长期以来混淆不清的地产而达到平均百姓劳役的目的,是一个非常好的法令。但却又规定受灾损失过半的可以不参与手实法的实施。我认为让百姓自己申报物产,这开始对他们就比较优厚,无所扰乱,又何必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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