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栗字黄中,福州福清人。绍兴十二年(1142)考中进士,调任崇仁县尉、南安军教授。由于宰相陈康伯的举荐,林栗被任命为太学学正、太常博士。孝宗即位,林栗升任屯田员外郎、皇子恭王府直讲。
当时金人请求讲和,约定金宋为叔侄之国,并且请求归还疆土。林栗上封事说:“上次和议,实在是迫不得已。徽宗梓宫、慈宁行殿在金国,因此只好屈辱订立和议,犹有名目。今天的和议,我不知道有什么说法。宋金之间有宗庙之仇,反而以弟侄身份侍奉金人,怎能忍使祖宗闻说呢!失去唐州、邓州,则荆州、襄阳就会唇亡齿寒;割让泗州、海州,则淮东的防备退至真州、扬州,海上防备偏至明州、越州。有人认为与金人结盟所献岁币少,而养兵备敌的费用更多,不知道讲和之后,朝廷难道可以不养兵吗?现在东南地区百姓的承受能力,皇上是清楚的,朝廷怎么能不计较呢?况且不光是无益罢了。给予金人岁币,是畏怕金人。三军的情绪,怎么能不松懈;归正之人,怎会不怀有二心。为今日计,应当停止派遣使节,拖延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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