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桷字季壬,温州平阳人。以上舍贡辟雍。政和二年(1112),获廷对第三名,被授予文林郎、冀州兵曹参军,历任尚书虞部员外郎。
宣和七年(1125),提点福建路刑狱。福州调发防秋兵,钱粮没有满足要求,士兵杀死将领,事变发生突然,吏民奔溃,全城震骇。陈桷进入乱兵之中,向他们讲明祸福道理,乱兵沮丧气馁,要求陈桷上奏将领是自毙而死,陈桷装作听从他们的请求,派人从小路急奏朝廷,并以前面的奏章不实请求处分,朝廷因陈桷应变有方,不予追究。叛兵征调上路后,陈桷在途中追杀首恶二十多人,一方得以安定。建炎四年(1130)五月,又任福建路提刑,不久因病请求奉祠,主管江州太平观。
绍兴三年(1133),陈桷被任命为金部员外郎,升为郎中。当时言事的人都列举细小事务,而忽略重大利害问题。陈桷上奏说:“如今应当专讲治道的根本,修明政事以抵御敌国,不应当像平时那样用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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