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字公择,南康建昌人。年青时在庐山白石僧舍读书。既登进士第,留下所抄书九千卷,给僧舍取名叫李氏山房。调任江州判官、宣州观察推官。发运使杨佐打算推荐他改官秩,李常推荐他的朋友刘琦,杨佐说:“世间没有此种风气很久了。”一起推荐他们。
熙宁初年,为秘阁校理。王安石与李常友好,以他为三司条例司检详官,改任右正言、知谏院。王安石立新法,李常参与讨论,不想青苗收取息钱,到这时,分条开列说:“三司条例司刚建立时,已导致中外议论。至于均输、青苗法,敛散取息,附会经义,人们又大为惊骇,无异于王莽琐碎离析《周官》片言,以流毒天下!”王安石看到后,派亲信晓谕大意,李常不为此而停止。又说:“州县散常平钱,实际上不出本钱,勒索百姓出息钱。”神宗询问王安石,王安石请命令李常出具官吏主犯,李常认为这不符合谏官体制,落职校理,通判滑州。一年多后复职,任鄂州知州,移任湖、齐二州。齐州多盗贼,论报没有虚日。李常捉到狡黠的盗贼,刺为兵士,使其在部下,尽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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