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之议荆公者,徒以其变法。故论公之功罪,亦于其所变之法而已。吾固崇拜公者,虽然,史家之职,不容阿其所好。今请熟考当时之情实,参以古今中外之学说,平心以论之。
元兴以降,指凡公所变之法,皆曰恶法。其为意气偏激,固无待言。然则公所变之法,果皆良法乎?此又吾所未能遽从同也。吾常谓天下有绝对的恶政治,而无绝对的良政治。苟其施政之本意而在于谋国利民福,殆可谓之良也已。虽然,谋焉而得焉,则其结果为良;谋焉而不能得焉,则本意虽良,而结果反极不良者有焉矣。故夫同一政策也,往往甲国行之而得极良之结果,乙国行之而得极不良之结果;甲时代行之而得极良之结果,乙时代行之而得极不良之结果。此政策者果为良耶?不为良耶?曰:是无可言。其有可言者,则适不适而已。
荆公所变之法,吾欲求其一焉为绝对的不良者而不可得,以其本意固皆以谋国利民福也。然以荆公而行之,则其适焉者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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