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一般人的常识,所谓生命者,以出生之日起,到死亡之日止,截头截尾,无来无去。从佛家的眼光看,人生若果是如此,那么,我们之出生乃偶然间突如其来,这便是“无因论”;死了之后,什么都没有,这便是“断灭论”。佛以为两种论都不合理,于是用他的智慧观察,发明“业力轮回”之一大原则。
“业”梵名Karma音译为“羯磨”。用现在的话来解释,大约是各人凭自己的意志力不断的活动;活动的反应的结果,造成自己的性格;这性格又成为将来活动的根柢,支配自己的运命。从支配运命那一点说,名曰业果或业报。业是永远不灭的,除非“业尽——意志活动停止。活动若转一个方向,业便也转个方向而存在。业果业报决非以一期的生命之死亡而终了,死亡不过这“色身”——物质所构成的身体循物理的法则由聚而散。生命并不是纯物质的,所以各人所造业,并不因物质的身体之死亡而消灭。死亡之后,业的力会自己驱引自己换一个别的方向别的形式,又形成一个新生命。这种转换状态名曰“轮回”。懂得轮回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