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符之制,古者皆右在内而左在外!又左右之数各同。三代不可考。《曲礼》日:“献粟者执右契。”郑注契,券要也。右为尊。”契以右为尊,符节可知;尊者在内,卑者在外,亦可知也。秦虎符右在皇帝,左在阳陵,盖用古制。汉则文帝二年,“初与郡国守相为铜虎符、竹使符”。师古曰:“与郡守为符,右留京师,左以与之。”则右内左外,与秦制同。颜注又引应劭曰:“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乃听受之。”此藏于内者也。《文选》潘元茂《册魏公九锡文》云:“授君金虎符第一至第五。”此颁于外者。是内外之数同也。
今传世汉以后诸符,如汉魏郡太守虎符(嘉定瞿氏藏)、东莱太守虎符(潍县陈氏藏X玄菟太守虎符(海丰吴氏藏)、渔阳太守虎符(吴县吴氏藏)、长沙太守虎符(吴县吴氏藏)及王莽压戎、敦德二符,胁文皆云“左二,汉常山太守虎符(潍县陈氏藏)则云“左三”。晋上党太守二符,一云“右二”,一云“左二”,是左右数同之证也(左右各五)隋兵符亦然。吴县蒋氏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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