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七年九月二十三日)
雪枫[1]同志并告周,朱彭任,林聂,贺萧,刘徐张[2]:
巧电[3]悉。关于阎先生所提,假如在不利情况下,两军团结一致,用游击战争坚决抵抗日寇进攻之方针,我是完全同意的。但有下列意见:
甲、游击战争主要应处于敌之翼侧及后方,在山西应分为晋西北、晋东北、晋东南、晋西南四区,向着进入中心城市及要道之敌人,取四面包围袭击之姿势,不宜集中于五台山脉一区,集中一区是难以立足的。
乙、五台山脉应使之成为重要的游击区域之一,现就宜加紧准备,可双方派人察看,并计划一切,不宜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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