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八年二月十六日)
中工委,邯郸局,华东局,粟裕,陈谢,彭张,杨罗杨,陈唐,林彪,许谭[2],华东工委,阜平局,东北局,西北局,晋绥分局,中后委,法委,并告中原局及各野战前委:
本日起经新华社电台拍发《中央关于土地改革中各社会阶级的划分及其待遇的规定》的草案给你们(西北局,晋绥分局,中后委,法委四处用人送达),共二十五章,二万余字。你们收到后,请召集会议逐章或分为几部分加以讨论,提出内容及文字的修改意见,在寅铣[3]以前电告我们。我们将根据你们的意见加以必要的修改,然后公开发表[4]。
此项文件的目的,是在纠正党内广泛地存在着的关于在观察及划分阶级问题上的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及补足在土改中缺乏对各阶级阶层人们的具体明确政策的缺点。我们认为,单有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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