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八年十月三日)
林罗刘[1]并告东北局:
本日十七时电[2]发出后,我们再考虑你们的攻击方向问题,我们坚持地认为你们完全不应该动摇既定方针,丢了锦州不打,去打长春。除了前电所述之理由外,假定你们改变方针打下了长春,你们下一步还是要打两锦[3],那时,第一,两锦敌军不但决不会减少,还可能增加一部,这样,将增加你们打两锦的困难;第二,目前沈阳之敌因为有长春存在,不敢将长春置之不顾而专力援锦,你们可利用长春敌人的存在,在目前十天至二十天时间(这个时间很重要),牵制全部至少一部分沈阳之敌。如你们先打下长春,下一步打两锦时,不但两锦情况变得较现在更难打些,而且沈敌可以倾巢援锦,对于你们攻锦及打援的威胁将较现时为大。因此我们不赞成你们再改计划,而认为你们应集中精力,力争于十天内外攻取锦州,并集中必要力量于攻锦州同时歼灭由锦西来援之敌四至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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