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六日)
总前委,粟张,刘张李[1]:
(一)总前委删辰电[2]悉。
(二)对敌北岸及江心据点,凡能于一夜夺取又利于夺取后第二夜即南渡者,则于渡江前一夜夺取之;凡不能于一夜夺取,又于夺取后需要较多时间做准备工作方利于南渡者,则应提前夺取之,望按实情处理。
(三)和平协定最后方案已于昨(十五)夜提交张治中代表团[3],今(十六)日上午黄绍竑[4]飞南京请示。南京是否同意签字,将取决于美国政府及蒋介石的态度。如果他们愿意,则可能于卯哿[5]签字,否则谈判将破裂。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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