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年一月三十日)
朱彭杨,刘邓[1],并告朱徐陈罗[2]:
对河北与山西境内的任何军队,不论是中央军、晋绥军及石友三[3],如果它进攻八路地区,我应在自卫原则下,在有理有利条件下,坚决反抗并彻底消灭之。应号召我八路全体军队,号召两省全体人民,坚决打击一切从抗日阵线后面进攻者,应公开普遍宣传“从抗日阵线后面进攻的就是汉奸”,“打倒进攻八路军的汉奸”,“打倒进攻决死队的汉奸”,“打倒破坏抗日根据地的汉奸”。只有造成全体军民反汉奸反进攻的热潮,并给实行进攻者以彻底打击,才能停止那些阴谋家冒险家的诡计,才能分化他们内部,才能使动摇的军队不敢参加进攻,才能与努力进行军队中统一战线工作(此工作要十分加紧)作有效的配合。此方针同样适用于山东,望山东亦坚决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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