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七年五月四日)
上海局,各省委、直属市委、自治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各党组:
最近两个月以来,在各种有党外人士参加的会议上和报纸刊物上所展开的关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分析和对于党政所犯错误缺点的批评,对于党与人民政府改正错误,提高威信,极为有益,应当继续展开,深入批判,不要停顿或间断。其中有一些批评得不正确,或者在一篇批评中有些观点不正确,当然应当予以反批评,不应当听任错误思想流行,而不予回答(要研究回答的时机并采取分析的态度,要有充分说服力),但是大多数的批评是说得中肯的,对于加强团结,改善工作,极为有益。即使是错误的批评,也暴露了一部分人的面貌,利于我们在将来帮助他们进行思想改造。现在整风开始,中央已同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领导人士商好,他们暂时(至少几个月内)不要表示态度,不要在各民主党派内和社会上号召整风,而要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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