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那时,凡在土地斗争尚未深入的地方,发生右倾观点,不敢放手发动群众深入土地斗争;凡在土地斗争已经深入的地方,则发生“左”倾观点,给许多中农甚至贫农胡乱带上地主、富农等项帽子,损害群众利益。以上两类错误均须纠正,而这两个文件则主要是为纠正“左”倾错误而发。目前正当各解放区开展与深入土地斗争之时,土地会议之召集,土地法大纲之颁布,给了右倾观点以严重打击,这是完全必须的。但随着斗争之深入,“左”倾现象势将发生。此项文件发至各地,决不应成为妨碍群众斗争的借口,而应在放手发动农民群众彻底平分土地的坚决斗争中,适当地纠正业已发生与业已妨碍群众利益的过左行动,以利团结雇农贫农,坚决保护中农(这是确定不移的政策),正确地执行土地法大纲,消灭封建半封建制度。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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