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八年九月十一日)
世友[1]同志,并告粟谭陈[2],华东局,中原局:
真电[3]悉。你已到前方,甚慰。你所说的有重点地使用兵力,是正确的。此次作战部署是根据军委指示决定的,即目的与手段应当联系而又区别。此次作战目的,主要是夺取济南,其次才是歼灭一部分援敌,但在手段上即在兵力部署上,却不应以多数兵力打济南。如果以多数兵力打济南,以少数兵力打援敌,则因援敌甚多,势必阻不住,不能歼其一部,因而不能取得攻济的必要时间,则攻济必不成功。而以一、四、六、七、八、十一、韦吉[4]等共八个纵队担任打援,以其余各纵担任攻城。这种部署在下列两种情形下是准备予以改变的,即:(一)在阻援与打援有出乎意料的顺利(歼敌甚多,敌已停顿),而攻城尚未得手之时,应当从打援方面抽调兵力参加攻城。(二)攻城已有把握,但尚不能最后解决战斗,而援敌则因被阻难于急进之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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