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七年七月一日)
朱刘,聂[1]转杨罗[2]并告林罗[3]:
(一)现时距雨季尚有一个时期,漕河、北河店间战役[4]结束后休整数日。如定兴、北平间有好仗可打,即集中全力向该段薄弱之敌进击,否则应即转移至永定河以北,向平津路进击。
(二)每打一仗后,如损伤不大时,休整数日至十天即打第二仗,目前不要作整月休息计划。
(三)每次作战计划,以歼灭孤立分散之敌为主,必须对敌方增援有充分之事先准备,但不要将计划重心放在打增援上。因在目前情况下,敌方往往畏惧增援,若决心增援,又往往集中兵力使我不易歼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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