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四年一月七日)
少奇同志,并书记处各同志:
信及决议草案[1]收到。
决议草案已作了修改,使之有根据些和更明确些。参加修改的,有在这里[2]的几位同志,林彪[3]同志亦表示同意。
此决议似宜召开一次中央全会通过,以示慎重。中委大多数在京,不在京的是少数,召集甚易,加上若干负重要工作责任的同志参加会议。此议是否可行,请你们考虑。如召开全会,时间以在一月下旬为宜[4]。议程可有三个:(一)批准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二)决定于本年内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讨论第一个五年计划纲要;(三)通过关于加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报告请刘少奇同志做,事先写好,有四五千字就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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