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八年四月十日)
华东局,转许谭谢[1],并告各中央局、分局、前委:
许谭谢卯东[2]电悉。你们对昌潍地区之敌宣布宽大政策,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有一点是不正确的,即对罪大恶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痛恨的大反革命分子及大恶霸分子,也和其他敌方人员不加区别地一概宣布既往不咎,将功折罪。你们这样宣布,对敌方事实上将是一种欺骗,因为事实上这些罪大恶极分子被捕以后,当地群众将很有理由地要求我军及民主政府加以惩办,而我军及民主政府必须接受群众的要求,否则就要犯错误。你们这样宣布,将使你们在政治上处于软弱和被动的地位,因为在这些罪大恶极分子被捕以后,人民群众要求惩办的时候,如果你们要维持对敌方的信用而坚持既往不咎的政策,你们就将违反群众的正义的要求和意志。你们在宣布这样原则性的政策之前,应当向华东局及中央请示,因为对罪大恶极分子和其他敌方人员不加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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