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
林罗刘,程黄,杨罗耿,杨李[1],并告聂薄滕[2]:
(一)程、黄十日十四时十五分电[3]悉。敌一○四军既已退回怀来,你们两个军全部用于南口、怀来间阻援及打援是完全正确的。
(二)我杨李兵团(一纵)数日前曾于张垣[4]、宣化间歼敌一个师大部并占领宣化,昨(九)日又英勇击退张垣敌主力多次突击,确保自己包围阵地(二纵)。我杨罗耿兵团昨(九)日英勇击退新保安敌三十五军、怀来敌一○四军的两面夹击,完成了对三十五军的确实包围。我程黄兵团前曾攻占密云(十一纵),九、十两日又歼十六军军部及该军一○九师又二十二师一个团(四纵),并控制怀来、南口间铁路线,完成了对一○四军的包围。凡此均堪庆贺,应予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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