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三年一月五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区党委、地委和县委,并告中央各部门、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
中央收到山东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意见的报告》[1],现转发你们(原文一万八千字,现压缩为六千字)。中央认为山东分局这样集中地暴露党政组织中极端严重地危害人民群众的很多坏人坏事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是很好的,是完全必要的。这件事应当唤起我们各级领导机关的注意。这个问题,不但是山东的,而且是全国的。我党在“三反”中基本上解决了中央、大行政区、省市和专区四级许多工作人员中的贪污和浪费两个问题,也基本上解决了许多领导者和被领导的机关人员相脱离的这一部分官僚主义的问题;
但对于不了解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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