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秩
周班爵禄之制: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
大国君十卿禄,卿禄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赵岐曰:庶人在官者,未命为士者。)。次国君十卿禄,卿禄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小国君十卿禄,卿禄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皆禄足以代耕也(卿禄与君禄皆十分之一,大夫於卿各相加。士不得耕,以禄代耕也)。及乎周衰,诸侯恶其害已,而去其籍(诸侯恣行,恶其法度之害已,而灭去其籍,故今《周礼》司禄之官阙其职也),故其详不可得而闻矣,盖其略也(《孟子》)。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天子之卿视伯,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天子之元士视附庸(视,比也)。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