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输市易和买
《周官》:泉府掌以市之征市,敛布之不售,货之滞於民用者,以其贾买之物揭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买者各从其抵,都鄙从其主,国人郊人从其有司,然後予之。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凡民之货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为之息。(注见《钱币考》)。
水心叶氏曰:熙宁大臣慕周公之理财,为市易之司,以夺商贾之赢,分天下以债,而取其什二之息,曰:‘此周公泉府之法也。天下之为君子者,又从而争之曰:‘此非周公之法也,周公不为利也。其人又从而解之曰:‘此真周公之法也。圣人之意、《六经》之书,而後世不足以知之。以此嗤笑其辨者。
然而其法行而天下终以大敝,故今之君子真以为圣贤不理财,言理财者必小人而後可矣。夫泉府之法,敛市之不售,货之滞於民用者,以其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