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廉
汉文帝十二年,诏曰: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廉吏,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今万家之县,云亡应令,岂实人情?是吏举贤之道未备也。其遣谒者劳赐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率百石三匹。(自二百石以上,每百石加三匹也)
孝景後二年,诏曰: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官,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官,亡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职,贪夫长利。
孝武元光元年冬,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董仲舒对策曰:臣愚以为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故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