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恤
唐元陵遗制:其丧仪及山陵制度,务从俭约,并不以金银采饰。天下节度观察团练使、刺史等,并不须赴哀。祀祭之礼,亦从节俭。其天下人吏,敕到後,出临三日,皆释服。无禁婚娶、祠祀、酒肉。其宫殿中者当临者,朝夕各十五举音。皇帝三日听政,十三日小祥,二十五日大祥,二十七日而释服。
《元陵仪注》,诏问:宗子在外州府,合赴京师不?所司奏曰:按《礼》文‘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为庶人,冠,取妻必告,死必赴,练祥则告,不忘亲之人也。又曰‘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又《传》云‘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据此,则宗子五等以上,不限远近,尽同赴山陵。
唐《礼乐志》:《周礼》五礼,二曰凶礼。唐初,徙其次第五,而李义府、许敬宗以为凶事非臣子所宜言,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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