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乐”,儒者解释为快乐的“乐”。他们的理想:要以“礼”建立人类社会的秩序;同时还要人人习惯于那样有秩序的生活,觉得唯有那种生活才是快乐。而快乐表现于声音动作,即是所谓“乐”了。他们说:立于“礼”,成于“乐”,亦即此意。若使有礼而不乐,或有乐而无礼,则皆未完成其终极的理想。本篇,旧说出于西汉儒者所记,亦有说是先秦公孙尼子写的,流传至东汉,马融始把它编入《礼记》。又或说《乐记》本有二十三篇,编入《礼记》的只有十一篇。但这些传说都未必真确。因为本篇的记载,亦见于《史记·乐书》;而现存于《乐书》中的文字,还比本篇为完整,并且篇中所有的意见虽大体相同,但按其思想背景则不甚一致;故亦可知其非一家之言而出自一人之手。大抵是汉世儒者杂剟先秦旧籍,将有关乐论的记述汇编为一。方其编入《史记》时,原文尚较完好,到了《礼记》则更显得错乱颠倒。虽然如此,但这是最早流传下来的乐论,其中脱失错乱之处,兹当随文解之。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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