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列于《丧服小记》之后,且其中文句颇有相同者,故前人多疑其与小记有关,皆为《仪礼·丧服》之传记。唯因所记之大小不同,题名亦因而异。但,郑玄《目录》谓本篇“记祖宗人亲之大义”。陆奎勋云,郑氏此语拙而意义不明。然今细审篇中文字,郑氏所见,殊无不合。盖古人合族人而祭宗庙,故言庙中制度往往与丧服制度互相关联。《丧服小记》因丧服而涉及庙制,本篇盖亦如是而已。特因记者不是同一人,措辞各异;加以原帙散乱,遂难辨其本来面目。或者,因其各出于大戴、小戴之后学所传承,乃有“大”“小”不同之名称,亦未可知。
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1。诸侯及其大祖,大夫士有大事,省于其君,干祫,及其高祖2。
今注
1 以上诸语,已散见《丧服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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