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哲宗元符元年十月尽其月
冬十月乙亥朔,三省言:「近水灌解池,盐数少损,虑民闲阙用。河中府、解州小池盐【一】,商、华等州私土盐【二】,阶州石盐,通远军、岷州官井盐,並听与解盐於陕西路出卖。」又言:「解州盐池为水所衝注,知州刘棐、通判刘公明並放罢,令取劾闻奏。乞不以将来赦原。」並从之。(明年正月二十六日,差官致祭。)
雄州奏:「契丹新置魏州,欲徙上等户一千以实之【三】。宰相王师儒以为不可,力谏不从,退而自刺其腹,赖左右救止,微伤而已。戎主遽从其言,仍赐压惊钱三千緡、加三官【四】。」
丙子,曾布白上:「北事虚实【五】,虽未可知,若虏相能以忧民为心,强谏如此,而戎主听纳,又赐金加官,君臣之际,即在中国,亦甚所难得也。」上默然。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