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神宗元丰元年九月尽其月
九月壬申朔,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李稷言:「近者,蒲宗閔乞於凤翔府民间买盐,限一万席,运转钱本入川中市易,迟疾不同,难足此数。乞令本司如商人例,买盐入川,变易本钱,岁无过万席。」从之,仍不得令州县出卖及有抑配。
以知江宁府吕嘉问知润州。江南东路转运司言,嘉问违法不公,乞移一郡,所贵易以根究,故有是命。於是嘉问亦言,欲案治都大巡检杨中庸等罪,而转运司辄谕令自陈首,乞差不干碍官吏推治,诏並送转运司。嘉问以熙宁十年十月二十一日知江宁。
陕西都转运司言,秦凤等路缘边糴场,积欠商人入中粮草钱五十九万緡。诏三司特於年额外,给盐钞三十万緡,以资次先后均二年印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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