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神宗元丰六年七月尽其月
秋七月乙巳,提点寺务司言:「已令大相国寺六十二院,以其二为禅院,余为律院。其旧院名及试经恩例,乞並罢。」从之。
礼部言:「净因院僧道臻奉诏选举苏州瑞光院僧宗本、江州东林院僧常总住持两禅院。」从之,给行李钱五十千,令乘驛赴阙。
丙午,湖北路钤辖,转运司言:「渠阳县治所基址卑下,近复遭水患,乞移县治於诚州,倚郭建置,绥辑诚州见管户口,兼治贯保、小由等民户。其贯保却乞於別寨择地建立。」从之。
丁未,诏以十一月丙午有事於南郊。
戊申,门下、中书外省言:「自官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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