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神宗熙宁十年三月尽是年四月
五月庚戌朔,诏:「诸路言蝻虫生,宜申严条约,下当职官亟除绝之【一】。」
宣徽南院使、判应天府张方平为东太一宫使,听居南京。方平四表乞致仕,而有是命。苏軾代方平作好兵犹好色疏,附此年末。
监西京抽税竹木务、太子中允程顥改太常丞。以知河南府贾昌衡、京西北路【二】转运副使李南公等言顥博通古今,行谊修洁,改官八年,未尝磨勘故也。
诏:「交趾纳款,如遣人议事,许至桂州。」从经略使赵卨【三】请也。
蠲机榔等县防戍军马借支路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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