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神宗元丰六年八月尽其月
八月甲戌朔,永兴等路提举司言:「安抚司近出公据钱二十万緡,召人入便,每百緡贴纳钱十千。本司相度,除缘边州军外,欲依安抚司例施行。」从之。
户部言:「开封府界诸县积欠坊场钱,虽令卖產抵当,累岁无买者。乞拘收见欠及三分以上產业,估价折纳入官。」从之。
陕西转运司言:「同州韩城县山铁矿苗脉深厚,可置钱监;及渭州华亭县博济监因循废罢,欲於黄石河铸冶务复置监,废秦、陇州铁监。」从之。
嘉州刺史任泽卒。上幸其第奠之,赠崇信军节度使【二】,諡恭僖。后又赐泽坟寺为旌孝禅院,岁度僧二人、紫衣或师号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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