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英宗治平元年四月尽是年闰五月
夏四月辛未,诏以河北州县官吏补义勇不足,令转运使劾治。都转运使赵抃奏:「初受诏,官多已罢,吏多死徙。今官吏多新至,若皆治,则新至者被罪。请以岁尽为限,不足乃劾治。」诏从之,其河灾州军令渐补。
初,抃至大名,欲按视府库,贾昌朝遣其属来告曰:「前此监司未有按视吾藏者,公虽欲举职,恐事有不应法者奈何?」抃曰:「舍大名则列郡不服矣。」即往视之。昌朝初不悦,及官吏补义勇不足【一】,当坐徒二年者八百余人,抃奏请宽之,皆得免,昌朝乃媿服。
知审官院王珪奏新编本院敕十五卷,诏行之。
诏诸路总管、安抚、钤辖司,有步射弓两石、引弩四石五斗以上者,试验奏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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