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神宗熙宁四年十一月尽是年十二月
十一月壬午朔,权襄邑县都监杨复为开封府界东路都巡检兼教阅保甲,仍令提点司访察诸县巡检有不练武艺者,奏选官代之。去年十二月【一】乙丑,初立保甲法。今年八月二日,可考。九月二十四日,初习武艺。
诏:应朝廷擢用才能、赏功罚罪,事可惩劝者,中书、枢密院各专令检正、检详官一员月以事状送进奏院,徧下诸路。旧纪书诏以赏功罚罪事可惩劝者,颁告天下,新纪因之。
又诏审官东院每季具知州军、通判阙,及合入知州、通判人姓名功状赴中书,委中书审问,主判官详察人材,不以次选差。旧纪书诏审官东院季擬知州、通判上中书审差,新纪不书。
广南西路经略司言:「交州刘纪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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