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神宗元丰三年十一月尽是年十二月
十一月己丑朔,翰林天文院言,日食,云阴不见。又言,巳时六刻,云开见日,不及所食分数。宰臣王珪等上表贺。(旧纪书日食不见,新纪削去。)
辛卯,诏提举教习马军所,见教诸将下马军兵级,除已得精熟引见讫发遣外,其后来续教到事艺成就人,宜令具姓名人数闻奏,听旨呈验讫,遣还本将下。(此据御集一百二十三卷手札增入。熙宁七年九月十九日,十年九月二十三日,元丰二年五月十四日,三年三月十一日、五月十一日、六月十八日、十一月三日,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六年二月五日。)
甲午,诏:「御史六员,令三员分头察案,三员专言事。」
提举河北路义勇、保甲兼提点刑狱司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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