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季驯,字时良,乌程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的进士。授职为九江推官。升任御史,为广东巡按。推行均平里甲法,广东的人觉得大为便利。临到将离职时,他还上奏请求告诫后来的人遵守此法,皇帝依从了他。晋升为大理寺丞。四十四年,他由左少卿晋升为右佥都御史,总管河道。他与朱衡共同开挖新河,被加封为右副都御史。不久因奔父母的丧事而离职。
隆庆四年(1570),黄河在邳州和睢宁决堤。他出任原职,再度负责河道,堵塞决口。第二年,工程完成,因驱使漕运船只进入新河漂散沉没了很多而获罪,被勘河给事中雒遵弹劾而遭罢免。
万历四年(1576)夏天,他再次出任官职,担任江西巡抚。第二年冬天,被召为刑部右侍郎。当时,黄河在崔镇决口,滔滔黄水向北奔流,清河口淤塞,整个淮河河床南移,高堰的湖堤严重损坏,淮、扬、高邮、宝应地区都是一片汪洋。大学士张居正很忧虑。河漕尚书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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