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忠,字荩臣,嘉兴人。正统七年(1442),考中进士。授予刑部主事职,晋升为员外郎。跟随明英宗北征瓦剌,兵败被俘。瓦剌人命令项忠养马,项忠乘敌军不注意挟持二匹马往南奔逃。马跑不动了,项忠弃马,光脚徒步走了七天七夜,才到达宣府。
景泰年间,由郎中调升广东副使。巡行高州,接到秘密报告称有贼携带男女数百人劫持村庄。项忠说“:贼绝无携带家小之理,一定是被抢劫的善良百姓。”他告诫诸位将领不要胡乱杀人。战事完后,讯问被俘的人,果然如此,于是将他们全部释放。因项忠跟随出征泷水瑶有功,增加一级俸禄。
天顺初年,任陕西按察使。因母亲去世回乡守服,所辖的百姓上书朝廷请求项忠留任。朝廷下诏命项忠仍如常起用。那时陕西连着几年遭到天灾,项忠散发粮食救济灾民,并且对犯轻罪的人施行纳米抵罪,百姓依靠这些帮助度过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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