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贞,字征尹,江苏太仓州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进士。任命为大名推官,提升兵部职方主事。天启四年(1624)秋天,主持山东科举考试,因指责魏忠贤而被降低官级,不久剥夺他的官籍。
崇祯元年(1628)起用为武选员外郎,提升为职方郎中。这时军事文书普遍增多,职方特地增设郎中一职,协助管理有关事情。李继贞干练敏捷,尚书熊明遇很信任并倚重他,说:“副将以下你推举的,我画押签字就行了。”
崇祯四年(1631),孔有德在山东造反,熊明遇主张招抚,李继贞上疏陈述不同意见,还请求调关外官兵到内地镇压。熊明遇不能听从他的意见,最终还是用李继贞的计策消灭了贼人。当初,延绥有人造反,李继贞请求拿国库的银子,用董抟霄的“人运法”,买米运送到前线部队。并且命令四方要支付赎金和捐款的人,运送粮食到边境,用来安抚饥民。又说:“兵法招抚、围剿并用,所谓招抚并不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