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字铭镇,乌程人。
他的父亲沈节甫,字以安。嘉靖三十八年(1559)的进士。授职为礼部仪制主事,历任祠祭郎中。诏令在禁宫建祠,让道士在里边祭祀祈福,沈节甫坚持不赞同。尚书高拱对他非常恼恨,于是他称病归乡。后起用为光禄寺丞。遇上高拱负责吏部,又称病回避他。万历初年,逐次升迁至南京刑部右侍郎。神宗召见并委任他任工部左侍郎,负责工部事务。御史高举称沈节甫一向负有缓进的节操,不应该一年三次升迁。吏部因为沈节甫有众望,否定了高举的提议。沈节甫接连上奏请求减少浮费、核查虚冒,阻止兴作,减少江浙的织造,停止江西的瓷器,神宗为此稍稍减少了织造的数额。宦官传承俸禄,沈节甫坚持不同意,并且上奏劝谏此事。又曾提出治理黄河的方案,意见切实,值得采用。他在父亲去世后回乡,至去世。赠封右副都御史。天启初年,沈..刚刚任官,他的父亲被赐予端清的谥号。
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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