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选,慈溪人。万历年间,与叶向高同年考中进士。被授予刑部主事,与同僚刘复初、李懋桧就郑贵妃、王恭妃册封一事上书论争。后来因为给事中邵庶请求禁止各部官员上书议论政事,李懋桧上疏极力反对,被降级二等。志选说:“陛下贬李懋松,将使人闭口结舌,从而蒙蔽皇上耳目,这不是国家之福。”皇上生气了,将他贬为福宁州判官。后来逐渐升到合肥知县,因没通过三年一度的考核,被罢免回家,在家住了三十年。
光宗、熹宗相继即位,那些因为提建议而得罪的人纷纷获得起用,唯独志选因先前没通过考核而不被起用。正好叶向高赴京应召,经过杭州,志选与他游玩了个把月。叶向高回朝廷后,他被任为南京工部主事,后升为郎中。当时他已七十多岁了,却更积极地往上爬,上疏追论“红丸”一案,极力诋毁孙慎行不道德。魏忠贤很高兴,天启五年(1625)九月招他任尚宝寺少卿。在进京途中,他又极力攻击孙慎行,还连及叶向高。魏忠贤更高兴,将这两篇奏疏交给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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