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字本道,忻州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考取进士。授职为行人,升任吏科给事中。敌寇屡次骚扰边关,边防大臣大都隐瞒不奏报;稍获小胜,文官就冒领军功。王治请求临阵斩寇俘敌,按等差记录将士们的功勋;文官和镇中主帅不亲身参战搏击的不做赏赐。皇帝听从了建议。他又升任礼科的左给事中。
隆庆元年(1567),与御史王好问一道核实内府各监局的年度开支。宦官崔敏请求终止此事,被给事中张宪臣弹劾。获圣旨:“诏书所言,从嘉靖四十一年(1562)开始,听从王治等人详细核查。诏书没有提及的,予以终止。”王治等人极力争辩,没有被同意。事情办完了,弹劾宦官赵廷玉、马尹侵吞国家财物的罪行,诏令司礼监负责查问。不久他上疏陈述四件事:“一,确定宗庙的礼仪以便隆肃圣上的孝道。献皇虽然贵为天子的父亲,却没有登基做皇帝;虽然亲为武宗的叔叔,但曾经尊奉武宗。现在却与各祖宗先帝并列,位置安排在武宗右方,考察诸多典制,终究没有与此和洽的。我认为献皇附祭于太庙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