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同亨,字于野,吉水县人。父亲曾存仁,为云南布政使。曾同亨考取嘉靖三十八年(1559)的进士。授职为刑部主事。改任礼部,调任吏部文选主事。先例,丞、簿以下的官员,听任胥吏选拔,曾同亨却全都亲自挑选。他与陆光祖、李世达齐名。隆庆初年,任文选郎中,几乎将旧臣举荐任用完了。晋升为太常少卿,因急事请假离去。
万历初年,出任大理少卿。历任顺天府尹,任右副都御史管辖贵州。御史刘台触犯了张居正。曾同亨是刘台的姐夫,给事中陈三谟想将他们一起驱逐,上奏曾同亨羸弱不胜职。诏令调他到南京,于是称病回乡。万历九年(1581),京城考核纠察官,给事中秦灿、御史钱岱等人又秉承张居正旨意,列上曾同亨的姓名。张居正勒令他休息。
张居正死后,他出任南京太常卿。皇帝召他担任大理卿,调任工部右侍郎。负责督促营建皇帝逝世后的寝宫,节省三十多万两白银。由左侍郎升为尚书。军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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