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彰,字文昭,郑人。洪武二十年(1387),获得乡荐,补为国子监生。他出使山东平价收购粮食时,有廉洁能干的名声,因此被升为吏科源士。过了一年,改为给事中,累升为山西左参政。
永乐五年(1407),他被召回任礼部侍郎。父亲去世,守孝期满后,他改到户部。陕西发生严重瘟疫,他奉命出使祭祀西岳。新安百姓卖子女交纳赋税,王彰上奏免除当地赋税,并赎回所卖的子女。改任右副都御史。
陕西佥事马英激肃州番人为乱,杀死御史和都指挥。王彰弹劾马英,处以极刑。他又弹劾御史陈孟旭受贿枉法、文献盗取银税、金吾指挥李严逐出母亲而不赡养,三人都被判死刑。他所弹劾的其他人还很多。十一年(1413),随从皇上北巡。王彰有已八十余岁的老母,皇上命他回去探视,并赐给他的母亲冠服和金币,对他说:“君子居官不忘亲,居家不忘君。凡所经过的地方,百姓是否安居,官吏是贤或不肖,你都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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