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谦,字伯益,金坛人。洪武年间,由国子监生升为刑部郎中,出任杭州知府。
建文年间,虞谦请限制僧道占田数量,规定每人不能超过十亩,多余部分便平均分给贫民。皇上听从了。永乐初年,他被召为大理寺少卿。当时有诏书说,建文年间曾上奏改革旧制的人,现在都要当面向皇上陈述清楚。虞谦于是陈述上述这件事,并请罪。皇上见虞谦害怕,便笑着说:“这不过是秀才批判道、佛而已。”将他放过不问,但僧道限田的规定还是被废除了。都察院讨论欺骗之罪,请准予照洪武年间公布的条例枭首示众。虞谦上奏说“:近来奉诏书要依律断罪,欺骗之罪应判杖打流放,枭首不是诏书之意。”皇上听从了。天津卫仓库失火,烧掉粮食数十万石。御史说是主管的人盗用多了,所以烧仓以掩盖罪迹。逮捕了近八百人,有一百人应判死罪。虞谦说处罚得过滥,结果他们得以减罪。
七年(1409),皇上北巡,皇太子上奏虞谦为右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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