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翱,字九皋,盐山人。永乐十三年(1415),他初次在行在所参加会试,成为贡士。当时皇上想定都北京,想获得并使用北方的士人。王翱两试都是上等,皇上非常高兴,特地召见他,赐给饮食,改任庶吉士,授予大理寺左寺正。不久他降为行人。
宣德元年(1426),因杨士奇的推荐,他升为御史。当时官吏有罪,不问轻重,都允许运转赎罪复职。王翱请对犯贪污罪的官员,只许赎罪,不许复职,以惩治贪污。皇上听从了。五年,他巡按四川。松潘蛮人作乱,都督陈怀驻扎在成都,两地相隔八百余里,无法控制。王翱根据情况提出五条意见上奏:请调陈怀到松潘;松茂的军粮趁农闲时齐力起运,由官军护送,不要专累百姓,致使遭到抢劫;官吏生活不赡,就如同是百姓的蛀虫,请令他们自首,不要隐瞒;州县和土司地区,遍设社学;会川银场每年运米八千余石供给军队,往返烦劳,花费也大,请令有罪的人缴纳粮食以赎罪。皇上下诏令有关官员详细讨论运粮之事,而把害民的官员迁到北京,其他的都照他所请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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