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明,字钟诚,乌程人。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被授职芜湖知县。献皇后灵柩南归,耗费不可估算。张永明粉刷江岸佛舍作为供殿,用金箔装饰供器,大量节省开支。
不久提升为南京刑科给事中。敌寇侵入大同,山西总督樊继祖,巡抚史道、陈讲等不能抵御,张永明偕同列官员判论他们的罪过。之后,又揭发兵部尚书张瓒贪财误国,并弹劾大学士严嵩及其子严世蕃贪污情状。接着,又控告兵部尚书戴金为御史巡盐时,增加余盐所剩余的银两,阻碍了边防事计。他的疏言虽然没有全部生效,但朝廷内外的大臣都很害怕他。
张永明调到江西任参议。他逐渐升迁为云南副使,山西左布政使。后来他以右副都御史的职务巡抚河南。伊王典木英放纵骄横,张永明揭发他的罪恶,使他得到应有的惩罚。
嘉靖四十年(1561)张永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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