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定向,字在伦,黄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的进士。授职为行人,升任御史。严嵩父子窃取朝政,吏部尚书吴鹏攀附他们。耿定向上书奏揭发吴鹏的六条罪状,进而称吴鹏的女婿、学士董份担任会试的总裁时,为吴鹏的儿子吴绍舞弊,应当一起予以贬斥。严嵩进行庇护,事情最后竟被搁置起来。他出京担任甘肃巡按御使,举荐与弹劾没有徇私。离任时,行李只有一挑担,有人赠送石经给他,他将石经留在境内离去。返回朝廷,督导南京的学政。
隆庆初年,他升任大理寺的右寺丞。高拱当权,耿定向曾经讥讽他气量狭小,没有大臣的气度,高拱对他怀恨在心。等到高拱掌管吏部,以考核为名贬谪他为横州判官。高拱被罢免后,他被委以衡州推官。
万历年间,他担任右副都御史。吏部侍郎陆光祖被御史周之翰弹劾,陆光祖已被留任,耿定向又称颂陆光祖贤明,批评周之翰。给事中李以谦称耿定向排挤言官,耿定向请求离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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