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本,字致中,东阿人。洪武年间,他以国子监生被授予江都知县。燕王的部队到达扬州时,御史王彬据城抵抗,被守将所缚。张本率父老迎接并归降。成祖因滁、泰二州的知州房吉、田庆成率先归附,便命他们与张本同为扬州知府,偕同现任知府谭友德治理府事。不久他升为江西布政司右参政。
永乐四年(1406),他被召回任工部左侍郎。后来因犯有过失被免官,但仍让他冠带办事。第二年五月给他复官。不久他因在奏章中署官衔时误左为右,被给事中弹劾。皇上命改任他为本部右侍郎。而宽宥了他的罪过。
七年(1409),皇太子监国,上奏任他为刑部右侍郎。他善于发现奸情。他奉命总督北河运输时,亲自巡视,订立制度,使舟行无阻。正值他疾病发作,太子赐给他狐裘冠帽和钞币,派医生驰往为他看病。十九年(1421),皇上将北征,命张本和王彰分别前往南北两直隶、山东、山西、河南,监督有关官员造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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